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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沈阳机床: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19-07-13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56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19 年 7 月 12 日,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
院”)《通知书》([2019]辽 01 破申 14-1 号)。《通知书》
称,沈阳美庭线缆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庭线缆”)
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重整条
件为由,向法院申请公司进行重整。
       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
重大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
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
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
构。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
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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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债权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的情况
    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收到法院《通知书》([2019]
辽 01 破申 14-1 号)。《通知书》称,美庭线缆以公司不能
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重整条件为由,向
法院申请公司进行重整。
    (一) 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沈阳美庭线缆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超
    住所地:沈阳市于洪区杨士乡甘官村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线、
电缆、五金机电、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及监控的化学品)批
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二) 申请人对公司债权情况
    美庭线缆作为公司供应商之一,自 2007 年以来开始同
公司合作。根据美庭线缆与公司签署的一系列《采购合同》,
美庭线缆主要向公司销售柔性电缆、普通电缆、定制的线束
电缆等产品。2018 年以来,公司未能根据合同约定如期向美
庭线缆支付相关货款。根据美庭线缆催收函,截至 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尚欠美庭线缆合同款项人民币 4,414,407.30
元。
       (三)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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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庭线缆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
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重整申请的相关进
展情况。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
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二、重整申请对公司及债权人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
法院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
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
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
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
偿。如果公司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
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
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
公司破产。
    三、公司董事会对于被申请重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
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有
权依法申请债务人进行重整。

    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
为目标。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配合法院及
管理人的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公司最
终的重整方案将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若重整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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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
       四、风险警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目前债权人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
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
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
构。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
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
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通知书》。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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