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沈机: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9-65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机床”或“公
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优尼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优装备”)于近日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
事起诉状》及《传票》。
二、有关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志
机电”)
被告:沈阳优尼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 1) 判 令 被 告 向 原 告 支 付 货 款 及 维 修 款 共 计 人 民 币
9,488,377.09 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
4,223,572.06 元;
(3)本案的诉讼费、担保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3.案件基本情况
昊志机电与优装备有长期合作关系,为优装备供应以及
维修相关设备。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优装备应当向昊志机
电支付货款及维修款共计 9,688,377.09 元,目前仅支付
200,000.00 元,仍有累计 9,488,377.09 元款项未向昊志机
电支付。
昊志机电认为优装备除应当向其全额支付剩余货款外,
还应承担违约责任。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优装备共应另行
支付违约金共计 4,223,572.06 元(暂计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因此昊志机电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案尚未判决或裁决。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无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
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存在
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及时对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传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