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集团:关于英特药业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2017-07-29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英特药业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英特药业”)26%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
有限公司。本次划转实施完成后,划入方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将直接持
有英特药业 26%股权。本次无偿划转对英特集团持有英特药业的股权比例不产生影
响,英特集团仍持有英特药业 50%股权。
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仅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正式协议,尚需按规定程序取得浙江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尚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备案或同意(如涉及)。本次股权无偿划转
事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备案或同意以及本次股权无偿划转能否实施完成
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拟无偿划转英特药业股权概述
2017 年 7 月 28 日,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资实业”)与浙江省国
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签署了《关于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
权之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无偿划转协议》”),华资实业拟将其持有的英特
药业 3,276 万元出资额(占英特药业注册资本的 26%)对应的国有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
权”)无偿划转给国贸集团。本次标的股权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后,国贸集团直接持有英特药
业 26%股权。
二、英特药业基本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 10 月 28 日
住 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 96 号中化大厦 3-1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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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2600 万元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麻
醉药品、生物制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
毒性药品(凭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的销售(凭许可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范围详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涉及许可证的凭有效证件经营)、医
药中间体、玻璃仪器、制药机械及配件、医药包装材料、化学试剂、保健用品、日用化工产
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百货、消毒用品(不含药品)、化妆品、包装材料的销售,
经营进出口业务,中药研发,会务、会展、信息咨询、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服务,设计
制作与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电子商务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英特药业为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目前公司持有英特药业 50%股权,华资实
业持有英特药业 26%股权,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英特药业 24%股权。
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2017 年 3 月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3-31 2016-12-31
资产总额 812,382.04 695,781.98
负债总额 639,272.50 527,719.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2,220.88 148,168.75
2017 年 3 月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451,147.07 1,725,637.66
利润总额 6,620.96 26,290.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46.13 16,315.85
三、《无偿划转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一)《无偿划转协议》划转各方
划入方: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划出方: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无偿划转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协议签署时间:2017 年 7 月 28 日
协议签署地点:杭州市
(三)《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划转标的
2
(1)本次划转标的股权为划出方所持有的英特药业 3,276 万元出资额(占英特药业注
册资本的 26%)对应的国有股权。
(2)划出方同意将标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划入方,划入方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受让标的
股权。
(3)本次划转完成后,被划转企业仍然合法存续,划岀方、划入方按划转完成后的出
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转让方式与对价
本次划转以无偿方式进行,不涉及对价安排及款项支付等事宜。
3、划转基准日
本次划转基准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
4、被划转企业的职工安置
本次划转不涉及被划转企业的职工安置。
5、被划转企业的债权、债务以及或有负债的处理
本次划转完成后,被划转企业所负有的债务、或有负债及享有的债权继续由被划转企业
承担和/或享有。
6、标的股权的交割
(1)本协议签署后 10 个工作日内,划出方和划入方应分别逐级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批准本次划转。
(2)本协议生效后,划出方应协助划入方、被划转企业在本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办
理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本协议生效后,划转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国有产权变更登
记手续。
7、税费
本次划转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法律有关规定由划转双方各自承担。
8、划转双方的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
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9、纠纷的解决方式
3
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
过诉讼方式解决。
10、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划转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自划岀方、划入方获得第
六条标的股权的交割所述批准之日(以最晚一个批准的时间为准)起生效。
四、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后,英特集团持有英特药业 50%股权,国贸集团持有英特药业 26%
股权,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英特药业 24%股权,英特集团仍为英特药业控股股东。
本次无偿划转没有改变英特集团持有英特药业的股权比例,对公司在英特药业的权益没有产
生影响,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仅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尚需按规定程序取得浙江省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尚需取得中华人民共
和国商务部批准、备案或同意(如涉及)。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备案或同意以及本次股权无偿划转能否实施完成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充分了解投资
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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