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2017-06-10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7-06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本次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后
                   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
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
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贯彻执行文件精神,为使公
司本次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所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对公司及其
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对公司本次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所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二)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三)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本人有关确保本次交易摊
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公司/本
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

    (四)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
公司/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本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
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所采取的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四)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五)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参与决策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投赞成票;

    (六)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参与决策时对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七)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有关确保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
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人将自愿无条件按
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

    (八)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
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若违反上述承
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
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
措施。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