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2017-07-21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7-07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351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
提交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
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
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
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
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