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2017-08-25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7-08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
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 49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股票代码:000413、200413)
自 2017 年 8 月 25 日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
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