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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09-16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7-09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上午 10:00 点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通
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董事 6 人,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兆廷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署<
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及<售楼部及样板房外装及内装工程合同>的议案》(详见
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施工总包
及装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建设”)与关
联方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启明”)就昆明东旭悦山
湖(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签署《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由东
旭启明作为工程发包方,东旭建设作为工程承包方,承包昆明东旭悦山湖(一期)
主体结构、二次结构、粗装修、常规水电等工程,合同涉及金额 44,036.21 万元
(最终以双方确认的工程结算造价为准);同意东旭建设承接昆明东旭悦山湖项
目(一期)果林水库 04 地块售楼部及样板房外装及内装工程,合同涉及金额 1,020
万元(最终以双方确认的工程结算造价为准)。
    关联董事李兆廷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详见
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建设与关联方东旭集团就收购东旭集团所持有的
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智能”)65%股权签署《关于收购
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双方决定根据四川曙光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川曙专审[2017]第A17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及四川良
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良建评报字[2017]第011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成
都智能的净资产27,413.62万元、股权评估值27,300.30万元为依据,经双方协商
东旭建设以自有资金17,745.20万元收购东旭集团所持有的成都智能65%股权。上
述收购完成后,东旭建设将持有成都智能65%股权,成都智能将成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
    关联董事李兆廷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