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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第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12-29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7-138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旭光电”)第八届董
事会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10:00 点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七次
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董事 6 人,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李兆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参股子公司股权的
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同意公司收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持有的
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装备”)5%股
权,同意芜湖装备收购东旭集团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装备”)5%股权,并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7)第 105114 号专项审计报告和国融兴华评报
字[2017]第 060020 号评估报告,芜湖装备经审计的净资产和收益法评估值分别
为 282,689.93 万元和 369,713.66 万元。交易双方以收益法评估值为依据,考虑期
间损益,经协商确定芜湖装备 5%股权转让价格为 19,780.00 万元;根据中兴财光
华审会字(2017)第 105105 号专项审计报告和国融兴华评报字[2017]第 060019
号资产评估报告,石家庄装备经审计的净资产和净资产评估值分别为 15,065.90
万元和 15,989.93 万元,交易双方以审计报告的净资产值和评估报告资产法评估
值为依据,考虑期间损益,经双方协商确定石家庄装备 5%股权转让价格为 752.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芜湖装备 100%的股权,芜湖装备将持有石
家庄装备 100%股权,芜湖装备及石家庄装备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兆廷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宁市南湖支行申请银行授信 10,000 万元,期限一年,公司为其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