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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7-12-29  

						证券代码:000413(A 股)、200413(B 股)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股票代码:000413(A 股)、200413(B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珠江大道 369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临 5 院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一致行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 9 号
通讯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 9 号




一致行动人: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 9 号 2 号楼 266 室(园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 9 号 2 号楼 266 室(园区)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东旭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旭光电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东旭光电 910,975,591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90%,通过其控制的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332,382,17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80%,通过
其控制的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广州证券鲲鹏东旭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4,392,0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8%。东旭集团有
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1,247,749,819,持股比例为 21.7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并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一致行动人宝石集团基本情况 ..................................................................................... 16

三、一致行动人东旭科技基本情况 ..................................................................................... 19

四、收购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 2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25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2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25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程序及时间 ................................................................................. 2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2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26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 26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协议主要内容 ................................................................................. 2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29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30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31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
划 ............................................................................................................................................. 31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
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31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 31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 32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32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 ......................................................................... 32
                                                                        2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32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33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33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33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34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 ....................................................................... 35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35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 35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补偿或者类似安排 ......... 35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 35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3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3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
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 36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 37

一、东旭集团 ......................................................................................................................... 37

二、宝石集团 ......................................................................................................................... 41

三、东旭科技 ......................................................................................................................... 44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50

一、备查文件 ......................................................................................................................... 50

二、查阅地点 ......................................................................................................................... 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51

一致行动人声明 ..................................................................................................................... 52

一致行动人声明 ..................................................................................................................... 53

财务顾问声明 ......................................................................................................................... 54

附表 ......................................................................................................................................... 58




                                                                       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东旭光电、上市公司           指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旭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宝石集团                     指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旭科技集团有
一致行动人                   指
                                  限公司
东旭科技                     指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东旭投资                     指   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

东旭投资管理                 指   北京东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旭虹光电                     指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辉懋                     指   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东旭营口                     指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上海国骏                     指   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指
                                  资金暨关联交易
                                  东旭集团以现金认购东旭光电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金新增股份的行为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造成的。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旭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珠江大道369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兆廷
设立日期:                2004年11月5日
注册资本:                168.00 亿元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以自有资金对项目投资;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的研发;各
                          类非标设备及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及工艺制定;研磨材料机
                          电产品(不含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零部件加工销售;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
经营范围:
                          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机电设备(以上不含需前置许可项
                          目)的安装,工程咨询。(以上全部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
                          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他部门审批的
                          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0768130363K
经营期限:                长期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临5院
邮政编码:                100036
联系电话:                010-6829632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1、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东旭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5
注:李兆廷与李文廷系兄妹关系,刘银庆系李兆廷姐姐的配偶,李兆廷与李青为夫妻关系

    2、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东旭投资持有东旭集团 51.46%的股权,为东旭集团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
如下:

 名称:                     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2号9层10A01
 法定代表人:               李兆廷
 注册资本:                 205,001 万元
 实收资本:                 205,001 万元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09 年 5 月 1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689202170Q
                            专业承包;工程咨询;项目投资;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
                            品;产品设计;技术开发;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
                            物进出口。(“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经营范围
                            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
                            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3、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李兆廷持有东旭投资 51.171%股权,持有东旭投资管理 90.00%股权,为东
旭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6
              李兆廷,男,1965 年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住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槐中路**号。

              最近两年,东旭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过变更。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主营业
          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主营业务、关联企业
          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东旭光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控制
          的核心企业和主营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如下:

序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融资租赁服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
                                                             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
                                                             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
1    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00,000.00         47.00%
                                                             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
                                                             询。(凭金融许可证 00698193 号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以受让应收帐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
                                                             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
                                                             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
     中大诚信国际商业保理                                    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
2                                   30,000.00         76.00%
     有限公司                                                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专项、专营规
                                                             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蓝天东旭(天津)投资管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3                                    5,000.00         40.00%
     理有限公司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咨询
                                                            (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
                                                            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
     北京赛领创新资本投资                                   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
4                                   21,100.00      24.1706%
     中心(有限合伙)                                       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1、未经有关
                                                            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
                                                            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
                                                  7
                                                     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
                                                     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
                                                     益”;下期出资时间为 2025 年 05 月 10 日;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业投资(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
                                                    目),投资管理咨询(除经纪)。 【依法须经
5   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      800.00        100.00%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创业投资;对电子业、通讯业、医药业、环
                                                    保业、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私募股权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
                                                    含公募基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发
                                                    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类投资、担保业务;
                                                    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
                                                    品;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经
                                                    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经
    东旭未来创业投资有限                            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保险期货业
6                          100,000.00        85.00%
    公司                                            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力设备、照明设备、
                                                    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建材、初级农产品、
                                                    纺织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灯具、
                                                    管材、木材;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
                                                    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
                                                    通讯工程、网络工程、安防工程、建筑工程、
                                                    室内外装修工程;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
                                                    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
                                                    目);受托资产管理、高新技术项目开发、投
                                                    资与咨询(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
                                                    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
                                                    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信息科
7   东旭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620,000.00        97.00% 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信息
                                                    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
                                                    发及购销;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开发;国内
                                                    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
                                                    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的项目除外,限制性的项目必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

                                        8
                                                         清洁能源产品的技术研发;环保工程施工;
     中冀联合清洁能源开发                                清洁能源工程施工;售电服务;供热经营。
8                                10,000.00        23.33%
     有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从事
                                                         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
                                                         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
                                                         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
     西藏旭日资本管理有限                                理)(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9                               300,000.00       100.00%
     公司                                                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
                                                         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
                                                         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技术推广服务;项目投资;会议服务;承办
                                                         展览展示活动;投资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
                                                         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五金交电、机械设
                                                         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
     东旭嵘隽(北京)科技有
10                               45,000.00       100.00% 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
     限公司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物业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
     新华通投资发展有限公                                咨询;资产管理;出租商业用房。(依法须经
11                                2,000.00       100.00%
     司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
                                                         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仓储;光伏电站投
                                                         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服务;光伏发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                                电技术及设备的研发;光伏发电项目技术咨
12                            133,717.3272        30.98%
     限公司                                              询;光伏发电设备的制造、批发零售。(以上
                                                         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
                                                         投资咨询;土地整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
                                                         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
                                                         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13   融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0,000.00        40.00%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
                                                         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9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园区建设开发,土地整理,供热服务,污水
     易县旭华园区建设发展                            处理,旅游项目建设和老年人养护服务项目
14                          100,000.00        70.00%
     有限公司                                        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科技开发;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15   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7,500.00        25.00%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销售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器件
                                                     和元件、机械设备、建筑材料;货物进出口、
16   东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        80.00%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
                                                     应到市住建委取得行政许可;应到市商务委
                                                     备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培训;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企业依法自主
     北京和谐光路科技有限
17                             200.00         60.00%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公司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电子枪、高效节能荧光灯管、无极灯、LED
                                                     及太阳能照明系统的生产、销售;一般旅馆、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                            正餐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及设备
18                           85,000.00        70.00%
     限责任公司                                      的租赁;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
                                                     光电设备、机电设备(不含公共安全设备及
                                                     器械);研磨材料及电子系统成套设备的研
                                                     发、生产、销售;自动化物流传输设备、智
                                                     能化系统设备、环保设备、水处理设备、非
                                                     标设备及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
                                                     售后服务;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三类医疗器
                                                     械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
19                            9,800.00         5.00% 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
     有限公司
                                                     和技术除外);机器人系统研发、集成;计算
                                                     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领域内的软件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对项目投
                                                     资。(涉及资质许可的凭许可经营);机电设
                                                     备(以上不含需前置许可项目)的安装;市
                                                     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钢结构工程、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依
                                         10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发光二极管、激光显示灯、平板显示设备、
                                                       节能环保光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服务;项目投
                                                       资;资产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机电产品、五
                                                       金交电、液晶显示设备、光电产品、机械设
20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90.00%
                                                       备、节能环保光源设备;专业承包;物业管
                                                       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机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相关工艺技术的技术咨询与技术转让;以自
     锦州旭龙新材料科技有                              有资金对新能源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自营
21                              3,000.00        67.00%
     限公司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销售、研发自动化生产线设备,工艺技术的
                                                       技术咨询服务;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及设
     成都泰轶斯科技有限公                              备组装与集成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
22                             10,000.00        90.00%
     司                                                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业务。(依法须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光电设备类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的研发;各
                                                       类非标设备及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及工艺制
                                                       定;研磨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公共安全设
     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                              备及器械)零部件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
23                              9,800.00         5.00%
     术有限公司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
                                                       止的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
                                                       术咨询;机电设备的安装;以自有资金对项
                                                       目投资。(需专项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经营)
                                                    从事平板显示产业材料、设备、产品的制造
                                                    与销售;提供平板显示相关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与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
24                             40,800.00   47.7941%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限公司
                                                    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子、机械设备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投资
25   大连旭昶科技有限公司     170,000.00    100.00%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经营
                                                    广告业务;电子产品及机械设备的销售;国
                                           11
                                                       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取得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大口径条纹塑管、新能源产品的生产、设计
     宁夏东旭新材料科技有
26                            1,530.00    100.00% 研发、技术服务、安装调试和销售;货物及
     限公司
                                                  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机器设备的研究与开发、自主生产产品的销
     牡丹江旭阳科技有限公
27                            3,000.00        60.00% 售及相关工艺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技
     司
                                                     术转让;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普通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批发兼零售及
28   武汉中凯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0        95.00% 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软件的研发、应用及销售;节能产品、节
                                                       能系统工程的技术研发,机械设备及配件、
     石家庄东旭节能科技有                              机电产品及配件的加工销售。(法律、法规
29                            5,000.00        51.00%
     限公司                                            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项目,不得
                                                       经营;需其它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
                                                       方可经营)
                                                       无菌干燥设备生产,软件研发、应用及销
                                                       售;无菌干燥设备的研发、销售;各种非
                                                       标设备及零部件的加工及销售;印刷设备、
     石家庄东旭医药设备有
30                            4,000.00        51.00%   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无线电发射装置、
     限公司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除外)、仪器仪表、电线
                                                       电缆、计算机、计算机软硬件及其配件的
                                                       销售。
                                                       薄膜太阳能电池成套设备、薄膜太阳能电
     通辽旭通太阳能科技有
31                            4,000.00        58.35%   池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限公司
                                                       咨询服务、技术转让 。
                                                       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东旭鼎立信息咨询有限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32                            5,000.00    100.00%
     公司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
                                                       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
                                                       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
                                                       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
33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500,000.00        60.00%   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
                                                       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
                                                       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
                                                       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
                                         12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法律法规明确或国务院决定须经审批的项
     银川市凤翔街地下综合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4                              18,728.70            56.00%
     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无须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
                                                              保险经纪与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35   国旭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5,000.00         100.00%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服务(未
     华融东旭中秦(杭州)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
36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600,100.00        49.9917%
                                                              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
     伙)
                                                              务)。
     嘉兴东旭九德投资合伙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37                              60,001.00       99.99830%
     企业(有限合伙)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8   东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 美元         100.00%     -

              (2)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李兆廷先生通过东旭投资、东旭投资管理控制东旭
          集团,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除东旭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外,实
          际控制人李兆廷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专业承包;工程咨询;项目投资;销售机械
                                                          设备、电子产品;产品设计;技术开发;代
                                                          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
                                                          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
1          东旭投资         205,001.00            51.171% 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
                                                          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
                                                          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
2        东旭投资管理       250,000.00               90.00% 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
                                                            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

                                                13
                                                  收益。);投资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概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对项目投资;机械设备及
电子产品的研发:各类非标设备及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及工艺制定;研磨材料机电
产品(不含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零部件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机电设备(以上不含需
前置许可项目)的安装,工程咨询。(以上全部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
止或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他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合并口径财务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资产总额               13,734,274.80         6,505,769.09         3,018,015.50
 负债总额                8,625,144.68         4,089,952.68         1,808,467.70
 所有者权益总额          5,109,130.12         2,415,816.40         1,209,547.80
 资产负债率                   62.80%               62.87%               59.92%
 营业总收入              2,108,986.32           995,081.17           552,957.95
 营业利润                  240,958.47           155,828.11            65,789.09
 净利润                    193,125.66           177,058.73            90,485.18
 净资产收益率                  5.13%                9.77%                8.60%
     注:1、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平均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
产)/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与证
券市场有关的重大行政处罚。

    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的重大民事诉讼如下:2011 年 8 月 3 日,东旭集团收
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的美国康宁公司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对东旭
集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诉通知书,双方已签署协议和解,法院已于 2013 年 12

                                        14
月调解结案。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
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现任职务         国籍
                                                           家或地区居留权
    李兆廷          男            董事长         中国            无
    王晓春          男             董事          中国            无
     郭轩           男             董事          中国            无
    李文廷          女             董事          中国            无
    刘银庆          男             董事          中国            无
    徐玲智          女             监事          中国            无
    陈德伟          男             监事          中国            无
    郭春林          男          职工监事         中国            无
     李青           女             总裁          中国            无
     陈英           男            副总裁         中国            无
    吴红伟          男            副总裁         中国            无
    周永杰          男            副总裁         中国            无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与证券
市场有关的重大行政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
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和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旭集团控股 3 家国内上市公司,
分别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股票名称“东旭光电”,股票代码 000413;
B 股股票名称“东旭 B”,股票代码 200413)、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
股股票名称“东旭蓝天”,股票代码 000040)、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名称“嘉麟杰”,股票代码 002486)。其中,东旭集团直接持有东旭
光电 910,975,59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90%,通过其控制的宝石集团
间接持有公司 332,382,17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80%,通过其控制的
东旭科技以“广州证券鲲鹏东旭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5
4,392,0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8%;直接持有东旭蓝天 414,272,207
股,占东旭蓝天总股本比例为 30.98%;直接持有嘉麟杰 8,450,000 股,占嘉麟杰
总股本比例为 1.02%,通过上海国骏间接持有嘉麟杰 163,190,000 股,占嘉麟杰
总股本比例为 19.61%。除上述持有上市股份的情形之外,东旭集团及其控制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有或者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形。

    东旭集团持有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47%股权;持有国旭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00%股权;持有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60%股权;持有中大诚信国际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 76%股权。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上述持有金融机构股份的情形外,
东旭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有或者控制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
股份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人宝石集团基本情况

    (一)宝石集团基本信息

名称: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9号
法定代表人:                李青
注册资本:                  8.50亿元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枪、高效节能荧光灯管、无极灯、LED及太阳能照明
                            系统的生产、销售;一般旅馆、正餐服务(仅限分支机构
主要经营范围:
                            经营);房屋及设备的租赁;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11044120429
经营期限:                  2001年5月31日至2021年5月30日
通讯地址:                  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9号
联系电话:                  0311-85054586

    (二)宝石集团股权及控制关系

    1、宝石集团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宝石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单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出资总额比例
   1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59,500.00            70.00%
   2     东旭嵘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5,500.00            30.00%


                                        16
              2、宝石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东旭集团直接持有宝石集团 70%的股权,为宝石集
          团的控股股东;李兆廷为宝石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东旭集团及李兆廷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之“(二)信息披露义务
          人股权及控制关系”之“2、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和“3、信息
          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3、宝石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一致行动人宝石集团对其控制的核心企业的持股情
          况以及主要经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
                                                             彩色液晶可视门铃整机组装、销售;智能工
                                                             程的开发、应用、咨询服务;安防工程施工
                                                             及安防产品销售;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开发、
1    石家庄旭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00.00        100.00%
                                                             应用、设计。(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
                                                             或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批
                                                             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开发、生产、销售节能环保电光源产品、配
     河北宝石节能照明科技有限责                              套灯具及制造设备;照明设计、照明工程设
2                                  8,581.00      100.00%
     任公司                                                  计与施工及相关技术服务;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
                                                             钢塑共挤门窗用异型材及相关制品制造、销
     石家庄宝石众和钢塑门窗型材
3                                  3,083.00      100.00%     售;建筑外窗、门及设备的制造、销售、安
     有限公司
                                                             装及技术开发。
                                                             生产 ABS 塑钢管、管件、ABS 胶合剂及其它
4    石家庄宝石旭铭管业有限公司    3,320.00      100.00%
                                                             塑钢制品,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
     石家庄宝石克拉大径塑管有限                              生产大口径条纹塑管系列产品,销售自产产
5                                 10,364.00      100.00%
     公司                                                    品及有关产品设计和安装、服务。
     石家庄宝石电真空玻璃有限公
6                                 141,013.00        51.00%   彩色 CRT 玻壳的生产、加工、销售
     司
                                                             生产彩色显像管电子枪芯柱产品,销售自产
7    石家庄宝东电子有限公司        1,396.00         54.73%
                                                             产品。

              宝石集团控股股东为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李兆廷。宝石集团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对其控制的核心企业的持股情况以及各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情况详
                                               17
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信息披露
义务人基本情况”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之“4、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主营业务、关联企业及主
营业务的情况”。

       (三)宝石集团的主要业务、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一致行动人宝石集团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电子枪、高效节能荧光灯管、无
极灯、LED 及太阳能照明系统的生产、销售;一般旅馆、正餐服务(仅限分支
机构经营);房屋及设备的租赁;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
律法规限制和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一致行动人宝石集团最近三年的合并口径财务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资产总额                   517,034.05           462,651.45          665,801.96
负债总额                   165,036.04           174,537.06          337,031.09
所有者权益总额             351,998.01           288,114.39          328,770.00
资产负债率                    31.92%               37.73%              50.62%
营业收入                   256,432.37           248,265.80          240,546.27
营业利润                    55,254.31            55,271.54           53,308.22
净利润                      46,024.49            47,910.74           48,687.85
净资产收益率                  14.38%               15.53%              15.96%
   注:1、宝石集团 2014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5 年、2016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平均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
   产)/2

       (四)宝石集团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一致行动人宝石集团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
与证券市场有关的重大行政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事项。

       (五)宝石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宝石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
下:

                                        18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现任职务        国籍
                                                                家或地区居留权
     李青              女             董事长         中国             无
     周波              男        董事、总经理        中国             无
    宗永昌             男              董事          中国             无
     李亚              女              董事          中国             无
     李军              男              监事          中国             无
    潘红军             男              监事          中国             无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与证券
市场有关的重大行政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
情况。

    (六)宝石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和
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宝石集团直接持有东旭光电 332,382,171 股股份,
持股比例 5.80%。除此之外,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 5%
以上股份的情形。

    宝石集团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和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形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介绍”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之“(六)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 5%以上股
份的情况。”

    三、一致行动人东旭科技基本情况

    (一)东旭科技基本情况

名称: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9号2号楼266室(园区)
法定代表人:                李兆廷
注册资本:                  30亿元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发光二极管、激光显示灯、平板显示设备、节能环保光源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
主要经营范围:
                            机服务;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机电产品、五金交电、液晶

                                        19
                                          显示设备、光电产品、机械设备、节能环保光源设备;房
                                          地产开发;专业承包;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71714158D
           经营期限:                     2013年6月18日至2043年6月17日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9号2号楼266室(园区)

              (二)东旭科技基本情况股权及控制关系

              1、东旭科技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东旭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单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出资总额比例
               1          东旭集团                               270,000.00                  90.00%
               2          李兆廷                                    30,000.00                10.00%

              2、东旭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介绍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东旭集团直接持有东旭科技 90%的股权,为东旭科
          技的控股股东;李兆廷为东旭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东旭集团及李兆廷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之“(二)信息披露义务
          人股权及控制关系”之“2、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和“3、信息
          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3、东旭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一致行动人东旭科技对其控制的核心企业的持股情
          况以及主要经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大气污染治理;计算机系统服务;
                                                                      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1    中科云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        99.00%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
                                                             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销售通讯
                                                             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文具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品、
                                                             机械设备、汽车配件、建筑材料(不在实体
                                                             店铺经营)、通讯设备;软件开发;经济贸易
                                                             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
                                                             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2   旭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0,000.00    100.00%
                                                             电脑动画设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
                                                             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家具、化工产品
                                                             (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3   北京兴华丰商贸有限公司           130.00     100.00%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口径条纹塑管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自产
4   宁夏旭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300.00    100.00%
                                                             产品及有关产品的设计、安装和服务。
                                                             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计算机技术培训
                                                             (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软件开发;基础软
                                                             件服务;企业策划。(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5   北京纳了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30,000.00        99.00%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
                                                             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会议
                                                             服务;劳务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公关活动
                                                             策划;舞台灯光音响设计;产品设计;商标
                                                             代理;装饰装潢设计;翻译服务;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通讯设备、机械
    东旭创智(北京)文化传媒有限                             设备、仪表仪器、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
6                                  99,000.00    100.00%
    公司                                                     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
                                                             营);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电影摄制。(企业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摄制以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1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
                                                               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建筑材料批
                                                               发、零售;日用品、机械设备、光电产品、
                                                               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加工、批发、零售;
7    宁波旭泽宏宇实业有限公司        80,000.00    100.00%      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光电产品的安装;计
                                                               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
                                                               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未经金融等监管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
                                                               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
                                                               机电产品、五金交电、有色金属、矿产品、
                                                               电线电缆及其相关原材料、设备、配件、农
                                                               副产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机械设备的
                                                               批发兼零售及网上销售(不含金融业务);
                                                               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
8    东旭创展(天津)实业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00%
                                                               机电产品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激光显
                                                               示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
                                                               据终端处理系统的研发;数据处理服务;市
                                                               场管理服务;代办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
                                                               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
                                                               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
9    北京云智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0.00        90.00%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节能环保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服务及销售;
                                                               电气设备、电线电缆、五金产品、化工产品
                                                               (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纺织
                                                               品、服装、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日用品百
10   石家庄金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0        99.00%   货、文化体育用品、家用电器、工艺美术品、
                                                               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二手车交易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法律、
                                                               法规规定需专项审批的项目,未经批准不得
                                                               开展经营活动)
                                                               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消毒器械(小
                                                               型空气净化器、空气消毒机);技术开发、
11   北京柯林斯贝科技有限公司         1,250.00        84.00%
                                                               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销售家用电器、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
                                                 22
                                                  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东旭科技控股股东为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李兆廷。东旭科技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对其控制的核心企业的持股情况以及各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情况详
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信息披露
义务人基本情况”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之“4、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
营业务的情况”。

    (三)东旭科技的主要业务、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一致行动人东旭科技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发光二极管、激光显示灯、平板
显示设备、节能环保光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
算机服务;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
电子产品、机电产品、五金交电、液晶显示设备、光电产品、机械设备、节能环
保光源设备;房地产开发;专业承包;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一致行动人东旭科技最近三年的合并口径财务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资产总额                        416,696.40         157,742.03         162,873.34
 负债总额                        267,437.08          38,003.88          43,244.70
 所有者权益总额                  149,259.32         119,738.15         119,628.64
 资产负债率                         64.18%             24.09%             26.55%
 营业收入                        134,190.65           5,703.98                    -
 营业利润                         38,277.42            109.51             -296.74
 净利润                           29,201.33            109.51             -296.74
 净资产收益率                       21.71%              0.09%             -0.25%
     注:1、2016 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4 年和 2015 年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平均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
产)/2

    (四)东旭科技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23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一致行动人东旭科技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
与证券市场有关的重大行政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事项。

       (五)东旭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东旭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
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现任职务       国籍
                                                          家或地区居留权
   李兆廷             男       执行董事兼经理   中国            无
   徐玲智             女           监事         中国            无

    以上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有关的重大行政处罚,也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六)东旭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和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东旭科技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和金
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形。

    东旭科技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 5%以
上股份的情形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之“(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四、收购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李兆廷为东旭集团、宝石集团、东旭科技的实际控
制人,根据《收购办法》的规定,东旭集团、宝石集团、东旭科技互为一致行动
人。




                                     2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17年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7]1841号),核准公司向上海辉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为提高重组效率,上市公司向包括东旭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7.5亿元。东旭集团作为东旭光电控股股东,为支持上市公司战略的执行并促进
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推动上
市公司拓展行业产业链,巩固公司市场地位,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升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
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
进一步增持东旭光电权益的可能性。若后续拟增持东旭光电股份,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程序及时间

    东旭集团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包括:

    1、2017 年 3 月 20 日,东旭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

    2、2017 年 3 月 20 日,东旭集团与上市公司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主要包括:

    1、中国(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已批准本次重组的正式方案;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已批准本次重组;

    3、商务部已审查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

    4、中国证监会已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2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上市公司向东旭集团等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东旭集团以现金认购东旭光电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 245,680,345 股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东旭光电总股本为 5,325,282,517 股,其中,东旭集团直
接持有东旭光电 665,295,246 股,占东旭光电总股本比例为 12.49%,通过其控制
的宝石集团间接持有东旭光电 332,382,171 股,占东旭光电总股本比例为 6.24%,
通过其控制的东旭科技以“广州证券鲲鹏东旭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
东旭光电 4,392,057 股,占东旭光电总股本比例为 0.08%,东旭集团直接和间接
持有东旭光电的股份比例为 18.82%,为东旭光电的控股股东;李兆廷为东旭光
电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旭光电股份总数为 5,730,250,118 股,东旭集团直接持
有东旭光电 910,975,591 股,宝石集团和东旭科技股份数不变。东旭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东旭光电 1,247,749,819 股,持股比例为 21.77%。本次发行不
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
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东旭集团         665,295,246.00        12.49%     910,975,591.00        15.90%
    宝石集团         332,382,171.00         6.24%     332,382,171.00        5.80%
    东旭科技           4,392,057.00         0.08%       4,392,057.00        0.08%
      合计          1,002,069,474.00       18.82%   1,247,749,819.00        21.77%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协议主要内容

    2017 年 3 月 20 日,公司与东旭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26
    《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股份发行方、甲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2、募集配套资金及乙方认购金额

    (1)认购标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 元。

    (2)募集配套融资金额: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融资资金总额
不超过 375,000 万元。

    (3)乙方认购金额: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全额以现金
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部分股票,认购股份的数额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
行股份总数的 50%(含)。

    3、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甲方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按照《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最终发行
价格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乙方认购价格即甲方本次发行价格。乙方将不参与询价过程,并接受市场询
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4、限售期

    乙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甲方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乙方由于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甲方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27
    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甲
方的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5、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甲方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
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享有。

    6、认购对价支付及股票支付

    (1)认购对价支付

    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甲方发出的
《缴款通知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发行的认购对价以现金方式一次性
划入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甲方的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股票支付

    在乙方支付上述认购对价后,甲方应于两个月内将乙方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
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7、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所作出的声明或承诺失实
或严重有误,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足额付款义务的,乙方应每日按未缴纳认
购款项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非现金资产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审计、评估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基于上市公司向东旭集团等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东旭集团以现金认购东旭光电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 245,680,345 股股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以非现金资产认购上市公司股份。



                                  2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东旭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910,975,591 股,其中已质
押 484,882,697 股 ; 宝 石 集 团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332,382,171 股 , 其 中 已 质 押
120,000,000 股,合计质押股份占上市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前总股本的 11.36%。




                                        29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旭集团以现金认购方式参与东旭光电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需支付的资金总计 22.75 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与上市
公司的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认购价款以现
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至本次发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验资完毕
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东旭光电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30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
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
月内对目前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资产结构进行重大调整或整合的明确计划。

    若上市公司在未来拟进行主营业务调整,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
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
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根据东旭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兆廷的承诺,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将通
过现金收购、定向增发等方式将东旭集团持有的委托给公司管理的东旭营口全部
股权注入东旭光电。在上述期限内,如出现因行业整体景气度下降、监管要求变
化等外部因素导致东旭营口股权不满足资产注入条件的,则实际控制人李兆廷、
东旭集团将积极与相关各方协商,继续将上述公司的股权和经营权托管给东旭光
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
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
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上市公司在未来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董
事会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除正常换届选举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暂无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
况,届时有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31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章
程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依法履行程序修改上市公司章程,并及时进行披露。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
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
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
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若以后拟进行上述分红政策调整,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
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
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
法定程序和义务。




                                  32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东旭集团仍为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东旭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
方面将继续保持相互独立,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为确保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继续保持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的经营能
力,东旭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出具《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为了保护东旭光电的合法利益,保证东旭光电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本人将保证在股东权利范围内促
使东旭光电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

    2、本企业/本人将不越权干预东旭光电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东旭光电利
益。 ”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重组前,公司主要业务涵盖玻璃基板、蓝宝石、彩色滤光片、偏光片等
光电显示材料、成套装备及其技术服务、建筑安装工程等,并已积极布局石墨烯
业务。

    旭虹光电从事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的生产与销售业务,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
本次重组完成后,旭虹光电注入上市公司,有效地解决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同业竞
争。

    为了避免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东旭集团、李兆廷承诺:

    “1、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做出之日,除托管公司外,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
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东旭光电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2、在本公司/本人作为东旭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本人及
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与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任何相
                                  33
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东旭光电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活动。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遇到东
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3、在本公司/本人作为东旭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继续严格履行
本公司/本人此前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声明和承诺。”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与旭虹光电存在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旭虹光电
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前述关联交易将在合并财务报表抵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东旭光电控股股东东旭集团、
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承诺:

    “第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本人与东旭光电存在关联关系期间,
未经东旭光电依《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旭光电《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审议通过,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
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东旭光电产生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影
响力,谋求与东旭光电在业务合作等方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谋求与东
旭光电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第二、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
控制的企业将与东旭光电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东旭光电《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遵循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本企业/本人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东旭光电进
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东旭光电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东旭光电进行交易而给东旭光电造成损失,由本企
业/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34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已在上市公司年报、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披露。除已披露交易及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之日前 24 个月内,未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
司进行其他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
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前述交易已按累计金额计算)。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之日前 24 个月内,
没有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补偿或者类似安
排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补偿
或者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除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
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35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登公司的查询结果,在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 6 个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东旭光电股票的行
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登公司的查询结果,在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 6 个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
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东旭光电股票的行为。




                                  36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一、东旭集团

       东旭集团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财务报表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5)
 第 05019 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6)第 105032 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7)
 第 10505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东旭集团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东旭集团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727,235.94         2,782,512.84          455,533.76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应收票据                         6,534.67             4,454.98            47,385.76
应收账款                       458,675.33           274,441.47           418,344.55
预付款项                       434,990.26           419,485.00           412,361.37
应收利息                         1,648.29               149.43                      -
其他应收款                     259,318.45           121,632.82           228,418.14
存货                           894,263.15           684,516.58           148,888.1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449,050.17             3,762.59                      -
产
其他流动资产                   408,390.33           140,479.35            73,589.92
流动资产合计:                9,640,106.60         4,431,435.07         1,784,521.6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76,405.92           130,296.38            95,538.00
长期应收款                    1,176,063.90                     -                    -
长期股权投资                    42,900.47            68,591.26            10,422.11
投资性房地产                    15,197.46            15,631.81                      -
固定资产                      1,260,588.05          978,509.06           614,811.80
在建工程                       400,117.55           394,407.68           329,586.84
工程物资                         2,937.80            12,944.10             2,350.37

                                         37
无形资产                 113,022.93       83,568.48      67,332.32
开发支出                     824.88        2,413.19       1,720.41
商誉                     354,897.88      242,633.61      43,679.21
长期待摊费用              28,626.16       27,360.86      34,508.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65,554.00       59,461.90      33,019.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7,031.21       58,515.68         524.46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94,168.21    2,074,334.01   1,233,493.88
资产合计               13,734,274.80    6,505,769.09   3,018,015.5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55,023.14      557,605.00     281,470.00
拆入资金                1,342,677.02               -              -
应付票据                  55,084.14      162,440.36      90,015.89
应付账款                 383,751.33      164,686.00     148,534.72
预收款项                 168,423.09       86,426.40       5,886.92
应付职工薪酬              13,859.05        9,399.78      11,736.20
应交税费                  93,332.42       45,726.14      34,078.09
应付利息                  80,619.40       33,916.93         480.56
应付股利                     180.85          180.85           2.25
其他应付款               167,710.17       61,654.40      77,476.7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539,533.75      199,204.72     117,089.67
债
其他流动负债              68,522.92       89,873.30      11,538.00
流动负债合计            3,868,717.28    1,411,113.89    778,309.0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229,411.42    1,379,707.73    711,500.00
应付债券                2,132,479.71     903,139.36               -
长期应付款               193,917.25       62,446.11      59,852.08
专项应付款                  7,455.57       7,487.08       7,540.57
预计负债                           -         206.10           5.30
递延收益                  63,902.86       43,215.97      29,260.73
递延所得税负债              3,152.04         330.7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6,108.55      282,305.71     222,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756,427.40    2,678,838.80   1,030,158.68
负债合计                8,625,144.68    4,089,952.68   1,808,467.7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680,000.00    1,107,000.00    415,000.00
资本公积                 483,784.67      211,893.83               -
减:库存股                   442.23          901.15               -
其他综合收益                7,165.05          -26.61              -
盈余公积                  31,753.88       18,829.50      12,827.24
未分配利润               250,210.19      184,929.21     112,192.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2,452,471.56    1,521,724.78    540,019.38
益合计
                                   38
少数股东权益                     2,656,658.56                894,091.62          669,528.4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09,130.12               2,415,816.40        1,209,547.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734,274.80               6,505,769.09        3,018,015.50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108,986.32           995,081.17     552,957.95
其中:营业收入                             2,000,512.15           995,081.17     552,957.95
利息收入                                        84,943.47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3,530.71                   -              -
二、营业总成本                             1,872,778.31           887,175.94     487,748.54
其中:营业成本                             1,452,240.82           659,416.07     381,185.87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税金及附加                                      22,220.31           16,666.32      5,322.52
销售费用                                        22,784.21           10,764.57      5,969.49
管理费用                                    113,191.46              77,550.13     48,128.23
财务费用                                    237,742.19            118,202.81      46,852.90
资产减值损失                                    24,599.32            4,576.04        289.5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750.45           47,922.88        579.6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752.99             725.35         769.94
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其他收益                                                -                   -              -
三、营业利润                                240,958.47            155,828.11      65,789.09
加:营业外收入                                  40,976.39           56,904.33     49,043.71
减:营业外支出                                   1,608.08            2,110.16        156.15
四、利润总额                                280,326.77            210,622.28     114,676.64
减:所得税费用                                  87,201.11           33,563.55     24,191.47
五、净利润                                  193,125.66            177,058.73      90,485.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8,205.36           72,237.68     38,615.59
少数股东损益                                114,920.30            104,821.06      51,869.5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217.86             212.3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7,191.66              -26.6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26.20              238.93               -
七、综合收益总额                            200,343.53            177,271.06      90,485.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85,397.02           72,211.07     38,615.5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4,946.50            105,059.99      51,869.59


                                            3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22,654.90     1,262,519.25    724,698.45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793,177.02                 -              -
收回融资租赁款收到的现金              286,475.79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41,969.7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33,907.28        20,441.20      17,606.7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1,166.44       145,355.99      34,955.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69,351.18     1,428,316.44    777,260.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15,906.34      737,431.82     460,726.27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融资租赁款及垫款支付的现金           1,492,316.19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68,755.66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0,531.95        73,990.65      40,999.7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7,483.11       122,794.80     117,907.7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3,605.40       139,982.96      85,607.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68,598.65     1,074,200.22    705,240.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752.53       354,116.22      72,019.7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22,198.45       128,000.00            0.9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755.39     47,197.53            0.6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9.98       3,459.70          35.21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      1,200.09               -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7,717.89        17,724.77      12,257.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5,681.70       197,582.10      12,293.72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508,310.33       236,401.98     513,316.98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15,409.03       571,609.90      95,538.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111,280.45       192,758.68      19,862.77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2,437.61        34,240.67            1.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27,437.44     1,035,011.23    628,719.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1,755.73      -837,429.13     -616,425.3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123,117.02     1,190,500.00    224,749.6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
                                     1,550,117.02        2,050.00      29,749.60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127,251.35     1,805,582.41    687,666.00
                                      4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507,020.10          903,58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7,369.70           126,887.86     191,879.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164,758.17        4,026,550.26    1,104,295.4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60,082.48          994,292.64     353,068.9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15,933.52           152,745.11      75,577.26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现金股利             19,037.79         19,396.06         543.5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3,247.08           205,621.03     106,686.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69,263.08        1,352,658.78     535,332.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95,495.10        2,673,891.49     568,962.9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1,591.33           400.13            -1.37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042,900.57        2,190,978.71      24,556.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51,571.89          360,593.18     334,467.7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594,472.46        2,551,571.89     359,023.76

       二、宝石集团

       宝石集团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15 年度、2016 年度财务报表经中
 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分别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
 (2016)第 105015 号和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7)第 10502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宝石集团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314.44                  10,857.25           35,069.06
应收票据                              97.24                   40.00               421.98
应收账款                        48,133.11                  71,293.45          214,050.67
预付款项                        57,184.61                 108,318.57           14,870.33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206,673.77                 100,810.49           15,550.17
存货                            14,495.37                  14,157.87           16,726.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21.10                   59.78                      -
产
其他流动资产                          23.57                   21.19            21,385.02
流动资产合计:                 336,943.19                 305,558.60          318,074.1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08.57                  908.57                      -

                                          41
长期股权投资           149,481.95    124,149.91    81,303.36
固定资产                24,555.29     26,583.91   110,982.01
在建工程                   99.51        270.83    145,817.07
工程物资                        -          2.91         2.91
无形资产                 3,075.25      3,572.73     8,909.85
开发支出                        -             -         8.66
长期待摊费用                    -        27.28       179.5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89.13       929.6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781.16        647.07       524.4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0,090.86    157,092.85   347,727.84
资产合计               517,034.05    462,651.45   665,801.9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应付账款                13,708.59      4,790.26    42,267.63
预收款项                36,291.15      1,248.58     1,581.76
应付职工薪酬             4,241.78      4,038.69     8,538.74
应交税费                16,585.78     13,737.08    28,390.65
应付股利                     2.25          2.25         2.25
其他应付款              16,937.13     14,050.84    23,425.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             -    21,000.00
债
其他流动负债            14,214.00        14.00       843.54
流动负债合计           101,980.68     37,881.70   126,049.7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84,000.00
长期应付款               7,000.00      7,000.00     7,000.00
专项应付款               1,655.36      1,655.36     1,655.36
预计负债                        -             -         5.30
递延收益                        -             -    14,321.53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54,400.00    128,000.00   104,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63,055.36    136,655.36   210,982.20
负债合计               165,036.04    174,537.06   337,031.95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85,000.00     85,000.00    85,000.00
资本公积               112,752.63     94,893.50    54,316.83
盈余公积                 1,156.00      1,136.61            -
未分配利润             153,931.44    107,637.17   133,875.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352,840.08    288,667.27   273,191.99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842.07       -552.88    55,578.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1,998.01    288,114.39   328,77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17,034.05    462,651.45   665,801.96
                                42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营业收入                          256,432.37       248,265.80     240,546.27
减:营业成本                          196,322.10       186,295.09     184,316.14
税金及附加                                 1,385.10      1,204.93       1,143.83
销售费用                                    218.45         319.72       1,614.42
管理费用                                   3,811.42     10,593.87      10,526.56
财务费用                                   8,857.05      5,085.91       5,786.26
资产减值损失                                383.51       6,242.01         807.5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799.58     16,747.27      17,956.7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9,799.58     16,073.54      17,956.09
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55,254.31        55,271.54      53,308.22
加:营业外收入                              269.44       1,357.49       4,072.9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40           0.08               -
减:营业外支出                                0.01          33.52          59.8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01               -          2.59
三、利润总额                           55,523.74        56,595.51      57,321.32
减:所得税费用                             9,499.26      8,684.77       8,633.46
四、净利润                             46,024.49        47,910.74      48,687.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313.67        46,115.66      48,444.26
少数股东损益                               -289.19       1,795.08         243.5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6,024.49        47,910.74      48,687.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6,313.67        46,115.66      48,444.2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89.19       1,795.08         243.5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57,509.70       409,581.39     261,959.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7.38         148.42         157.4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0,340.50           914.19         866.23
                                      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8,067.58      410,644.00   262,982.6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9,787.08      355,661.98   260,076.6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11.48     8,743.88      6,395.2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510.34       34,587.83    39,073.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7,972.10        3,468.02    65,919.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7,881.00      402,461.71   371,464.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186.58        8,182.29   -108,482.3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8,000.00          0.9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326.68     3,695.91          0.6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5.16             -        33.78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15,361.75       39,695.01             -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40.00      3,234.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693.58      155,030.92      3,269.30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65.86      5,879.33    31,675.55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8,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             -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5.86    113,879.33    31,675.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27.72       41,151.59    -28,406.2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883.2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000.00    3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8,612.91       94,148.38   104,277.6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612.91      109,148.38   135,160.8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1,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860.67    16,245.96    11,506.4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8,009.72      145,448.11          3.6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870.39      182,694.07    11,510.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257.48      -73,545.69   123,650.8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0.36             -             -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42.82    -24,211.81    -13,237.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857.25       35,069.06    48,306.8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314.44       10,857.25    35,069.06

      三、东旭科技

      东旭科技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16 年度的财务报表
                                     44
 经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永恩审字【2017】第 G425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东旭科技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520.13                64.88                21.38
应收账款                        2,868.76               211.98                      -
预付款项                        5,328.71             2,456.12                13.80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331,386.32           141,306.00           154,577.24
存货                           53,365.33               319.5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                     -                    -
产
其他流动资产                     616.32                 24.10                      -
流动资产合计:                398,085.56           144,382.65           154,612.4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999.99                      -                    -
长期股权投资                    8,070.72             6,614.53             6,603.95
固定资产                        6,488.25             6,744.85             1,656.97
在建工程                                -                     -                    -
工程物资                                -                     -                    -
无形资产                        1,050.00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610.84            13,359.38             8,260.92
资产合计                      416,696.40           157,742.03           162,873.3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应付账款                        6,681.76                 3.76                      -
预收款项                            1.56                      -                    -
应付职工薪酬                            -                     -                    -
应交税费                        8,441.02                 0.01                      -
应付利息                                -                     -                    -
其他应付款                    252,312.74            38,000.11            43,244.7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                     -                    -

                                        45
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267,437.08                   38,003.88             43,244.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长期应付款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267,437.08                   38,003.88             43,244.7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资本公积                                   -                        -                      -
盈余公积                                   -                        -                      -
未分配利润                         28,974.02                  -261.85               -371.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148,974.02                  119,738.15            119,628.64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85.3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9,259.32                  119,738.15            119,628.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16,696.40                  157,742.03            162,873.34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营业收入                               134,190.65             5,703.98                 -
减:营业成本                                   84,103.36          4,692.44                 -
营业税金及附加                                    75.96                  2.09              -
销售费用                                        1,566.11                    -              -
管理费用                                       10,093.18           804.96            334.20
财务费用                                          -28.71           105.55             -0.71
资产减值损失                                      12.59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0.74                10.58         36.7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                    -              -
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                                   38,277.42           109.51           -296.74
加:营业外收入                                   639.59                     -              -
减:营业外支出                                   100.00                     -              -

                                           46
四、利润总额                           38,817.01           109.51        -296.74
减:所得税费用                             9,615.68              -              -
五、净利润                             29,201.33           109.51        -296.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235.87           109.51        -296.74
少数股东损益                                 -34.5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29,201.33           109.51        -296.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9,235.87           109.51        -296.7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4.54              -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4,310.04         6,358.3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8,078.04       118,472.47          -9.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2,388.08       124,830.79          -9.9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1,528.08         5,888.7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065.39         29.5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56.22         19.52           2.7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3,149.87       110,480.86           1.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9,199.56       116,418.66           4.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88.53         8,412.13         -14.1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0.7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              -              -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      1,203.22               -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74       1,203.22               -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4,716.25      7,884.23               -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999.99      1,580.8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1,047.79              -              -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4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64.02   9,465.0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33.28      -8,261.8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
                                                 -           -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6.82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6.8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8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           -        -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455.25      43.50    -14.1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88       21.38    26.2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20.13      64.88    12.14




                                     48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
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
露的其他信息。




                                 4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五)财务顾问意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文件;

   (七)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前 24 个月内与东旭光电之间关联交易情况的说
明;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审计报告。

   二、查阅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




                                   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兆廷

                                                    2017 年 12 月 28 日




                                 51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   青

                                                    2017 年 12 月 28 日




                                 52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兆廷

                                                    2017 年 12 月 28 日




                                 53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东旭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胡伏云




    财务顾问主办人:

                        胡    雁                   宋   凯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8 日




                                   54
   (本页无正文,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兆廷

                                                    2017 年 12 月 28 日




                                 55
   (本页无正文,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一致行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   青

                                                   2017 年 12 月 28 日




                                 56
   (本页无正文,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兆廷

                                                   2017 年 12 月 28 日




                                57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河北石家庄
                                                                                 000413(A股)、
股票简称               东旭光电、东旭 B                       股票代码
                                                                                 200413(B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石家庄
                                                              注册地
                                                                                 有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 □
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是 □
                                                              是否为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                                                     否 √
                                                              实际控制人

                       是 √      2家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2家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
                       否 □                                  是否拥有境内、外   否 □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两个以上上市公     回答“是”,请注
司持股 5%以上
                                                              司的控制权         明公司家数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持股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东旭集团持有 665,295,246 股,一致行动人宝石集团持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332,382,171 股,东旭科技持有 4,392,057。东旭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计持有 1,002,069,474 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东旭集团持股比例 12.49%,一致行动人宝石集团持股比例
比例
                       6.24%,东旭科技持股比例 0.08%。东旭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比例 18.82%。


                                          58
                         持股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东旭集团变动数量:245,680,345 股,变动后持股数量:910,975,591,
                         变动后持股比例 15.90%。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     一致行动人宝石集团变动数量:0 股,变动后持股数量:332,382,171,
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后持股比例 5.80%。
例                       一致行动人东旭科技变动数量:0 股,变动后持股数量:4,392,057,
                         变动后持股比例 0.08%。
                         合计变动数量:245,680,345 股,变动后合计持股数量:1,247,749,819
                         股,变动后合计持股比例:21.77%。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
                         是 √         否 □
在持续关联交易

                         是 √         否 □
                         信息披露人已将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下属公司的股权和经营权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
                         托管给上市公司,并承诺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将通过现金收购、
在同业竞争
                         定向增发等方式将东旭集团持有的委托给公司管理的东旭营口全部股
                         权注入东旭光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是 √          否 □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进一步增持
持                       东旭光电权益的可能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
                         是 □          否 √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
                         是 √         否 □
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是 √          否 □
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          否 □




                                         59
                       是 √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2017 年 10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
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限公司向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4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
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   是 □          否 √
表决权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60
   (本页无正文,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兆廷

                                                   2017 年 12 月 28 日




                                61
   (本页无正文,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   青

                                                  2017 年 12 月 28 日




                                62
   (本页无正文,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兆廷

                                                    2017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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