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8-03-10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8-02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 2018 年 3
月 9 日上午 10:00 点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
以电话及文本方式于 2018 年 3 月 6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董事 6 人,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兆廷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银行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
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银行授信 5,000 万元,期限一年,公司为
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向江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徐汇支行申请银行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
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向江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徐汇支行申请银行授信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期
限一年,并由公司为该笔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向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银行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
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向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银行授信 6,000 万元,期限一年,并由公司为该
笔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下列事项进行审议:
(一)审议《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徐汇支行申请银行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银行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