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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4-14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18-04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
第八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以 6 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
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银
行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源正新能源汽
车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银行授信并为之提供担
保的议案》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签订的<采购服务框架协议>债权提供担保的议
案》。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光电”)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招
商银行芜湖分行”)申请银行授信 7,000 万元,期限一年;公司为该笔银行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
源正”)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宁分行”)
申请银行授信 6,000 万元,期限一年;公司为该笔授信的敞口部分 4950 万元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新盈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新盈通”)履行与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亿安仓”)签
署的《采购服务框架协议》项下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为 10,000 万元的保证担
保,期限一年,深圳新盈其余股东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
易,因深圳新盈通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为深圳新盈通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5872311656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纬二次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李兆廷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电显示玻璃基板产业投资、建设与运营及相关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设计及销售;自营和
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芜湖光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315979786C
    住所:南宁市邕宁区蒲兴大道 99 号
    法定代表人:陈细城
    注册资本:11,111.11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客车、客车底盘、医疗车、工程车、市政工具车、轻型客车、
载货车和小型电动汽车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与销售(具体生产类别以工信部核
准执行);经营机电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申龙客车有
限公司持有广西源正 100%股权,广西源正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3、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新盈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17038602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滨河大道南京基滨河时代广场北区(二
期)1710-1711
    法定代表人:郑颖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自有物业出租,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
(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芜湖东
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深圳新盈通 70%股权,深圳新盈通为公司控股二
级子公司。
    截至目前,上述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被担保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芜湖光电的总资产 1,143,560.37 万元,总负债
596,650.01 万元,净资产 546,910.36 万元,资产负债率 52.17%。2017 年 1-12
月芜湖光电营业收入 103,832.35 万元,利润总额 1,568.77 万元,净利润
1,517.3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被担保公司: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广西源正的总资产 212,084.09 万元,总负债
125,699.92 万元,净资产 86,384.17 万元,资产负债率 59.27%。2017 年 1-12
月广西源正营业收入 101,681.65 万元,利润总额 18,653.06 万元,净利润
16,862.3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被担保公司:深圳市新盈通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深圳新盈通的总资产 108,847.70 万元,总负债
104,507.60 万元,净资产 4,340.10 万元,资产负债率 96.01 %。2017 年 1-12
月深圳新盈通营业收入 120,984.48 万元,利润总额 1,027.06 万元,净利润
737.9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1、芜湖光电向招商银行芜湖分行申请的银行授信 7,000 万元;
              2、广西源正向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申请的银行授信中的敞口部分
              4950 万元;
              3、深圳新盈通与广东亿安仓签署的《采购服务框架协议》项下
              发生的债权最高额 10,000 万元。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反担保:以实际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芜湖光电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募投项目“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生产线项
目”实施主体,肩负着公司玻璃基板产品的生产、销售重任;广西源正是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发展的重要载体;深圳新盈通是公司二级控
股子公司,是公司电子通讯产品业务的重要载体。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生产及发展,
增强其综合实力,保证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芜湖光电、广西源正的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深圳新盈通与广东亿安仓签署的《采购服务框架协议》项下发生的债权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346,950.00 万元(含本
次担保总计 21,9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42%;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346,95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21,95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42%。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