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8-06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用于 2016 年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 清算的通知》(财建[2018]121 号)等相关规定,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收到上 海市财政局转支付的 2016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第二批补贴款 24,200 万元。 上述款项系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16 年所售且累计行驶里程达到 3 万公 里的新能源汽车对应的推广补贴。 该项补助资金的到账,将改善公司现金流量,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