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同 意全资子公司为汽车销售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公司提供的相关 资料为基础,我们就相关事宜与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询问与探讨,基于独立判断 发表意见如下: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龙客车”)采用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 式为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提供资金是目前比较普遍的汽车销售方式之 一。申龙客车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方式,既可增加销售渠道,扩大公司产品的 市场占有率,又可使货款及时回笼,提高申龙客车的营运资金效率,该项业务的 实施有利于拉动公司新能源汽车销售收入的增长,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鲁桂华 韩志国 张双才 2018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