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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第八届五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9-03-23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9-01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五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上午 10:00 点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通
知以电话及文本方式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立鹏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东旭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
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
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东旭威宇医疗器械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东旭威宇”)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湘府路支行申请银行贷款 3,000 万元,期限一年,并由公司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芜湖东旭威宇股东宁湧超共同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