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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独立董事意见2019-07-1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八届六十七次董事会
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八届董事会将于 2019 年 7 月 28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王立鹏、郭轩、周永杰、王中、史静敏、鲁桂华、韩
志国为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立鹏、郭轩、周永杰、王中为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史静敏、鲁桂华、韩志国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会前认真审查了上述董事候选人(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提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现象,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独
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独立性的要求,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我们同意提名王立鹏、郭轩、周永杰、王中、史静敏、鲁桂华、韩志国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此次董事津贴的确定参照了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了公司经
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津
贴方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鲁桂华:




                                           韩志国:




                                           张双才:




                                         2019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