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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公告2019-07-27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9-07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旭光电”)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
定,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出售及后续安排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30 日、2017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十

九次会议、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
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中海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信托—东旭光电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
下简称“信托计划”)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管理。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

购买(包括大宗交易及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东旭光电 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

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1),截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信托—东旭光电员工持股计划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购买东旭光电股票
52,555,28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2%,成交金额合计为 496,412,148 元,
成交均价约为 9.45 元/股。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中海

信托—东旭光电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完成设立之日 2017 年 9 月 5 日
至 2019 年 9 月 4 日。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截止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结
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实施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任何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再展期的原因
    2018 年 4 月 27 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
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公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信托—东旭光电
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符合资管新规关于杠杆比例的要求。根据
资管新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再展期。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由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且不再展期,需于到期日(2019 年 9
月 4 日)前结束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虑到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窗口期买卖股份
的限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 2019 年 7 月 9 日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期间,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将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售出。根据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
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