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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渤海金控: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17-10-31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7-187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原董事会
秘书马伟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
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副经理(首席运营官)。马伟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聘任
王景然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王景然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景然先生未
持有本公司股票;聘任王佳魏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景然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
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王景然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王佳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证券事务
代表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王
佳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景然                                  王佳魏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 26 号海航大厦 20 层
 电话            010-57583606                  010-57583682
 传真                     0991-2327709、010-57582368
电子邮箱   jr.wang1@bohaileasing.com   jiawei-wang@bohaileasing.com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0 日
    附简历:

    王景然,男,1984 年生,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自 2012 年起先后担任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现任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副
首席投资官)。王景然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王景然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王景然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佳魏,男,1986 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士。自 2012 年起先后担
任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副主任。现任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王佳魏
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王佳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王佳魏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