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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生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11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议案涉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是双方在协商一致并基于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达成

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该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此页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李慧中                     独立董事:鲁桂华




独立董事:钱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