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8-47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
事,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表决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王浩先生担任公司总经
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
议案。
聘任王浩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简历:王浩,男,49 岁,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合肥市财
政局商贸科工作人员,合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商贸处副处长、处长(挂任安徽开
元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局长,合肥高新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办公室主任,合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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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
经理。
王浩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
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董事成员发生变化,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
人员进行相应调整。
1、刘浩先生、王浩先生、方福前先生、黄跃明先生、李承波先生、张同祥
先生、余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刘浩先生为召集人。
2、刘京建先生、陈结淼先生、李承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成员,刘京建先生为召集人。
3、李姝女士、陈结淼先生、吴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李姝女士为召集人。
4、陈结淼先生、刘京建先生、王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成员,陈结淼先生为召集人。
以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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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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