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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肥百货: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06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9-18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9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 15:00。

    2.召开地点: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 596 号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浩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353,050,3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26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98,127,2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22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

表股份 54,923,0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04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4,214,2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4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1,736,8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2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

代表股份 2,477,3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177%。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聘任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部分董事及高管因公务原因未

能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351,621,47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5953%;反对 6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3%;弃权

1,360,87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85,3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0938%;反对 6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36%;弃权

1,360,87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292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1,606,1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09%;

反对 6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弃权 1,381,17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0,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7307%;反对 6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49%;弃权

1,381,17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32.774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2,972,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0%;

反对 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36,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562%;反对 6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07%;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31%。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2018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2,967,0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4%;

反对 6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弃权 20,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30,9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234%;反对 6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49%;弃权 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7%。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关于申请 2019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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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2,903,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4%;

反对 13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2%;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67,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189%;反对 13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180%;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31%。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1,222,2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22%;

反对 1,807,8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21%;弃权 20,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6,0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6202%;反对 1,807,8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8981%;弃权

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修订后的《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 年 4 月)同日刊载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磊、叶慧慧

    3.结论性意见: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4
四、备查文件

1.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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