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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肥百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25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9—36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

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

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

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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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会〔2019〕16 号通知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

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的要求

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

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

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

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

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

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

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进行的合

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2
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

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不

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16 号通知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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