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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程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19  

						证券简称:通程控股          证券代码:000419        公告编号:2016-016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2017 年 7 月 1 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 号),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

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

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

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

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5、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

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会计准则 16 号的要求,对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

认为递延收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

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

响。



三、董事会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通知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15 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