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控股:关于对公司增加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董事意见2017-12-28
关于对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关于向湖南中南鑫邦置业有限公司增加委托
贷款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对湖南中南鑫邦置业有限公司增加委托贷款是基
于公司对湖南中南鑫邦置业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产状况、财务状
况、信用状况、债务偿还能力进行了整体评估后确定的。我们认为:
湖南中南鑫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资产能完全覆盖公司本次增
加的委托贷款额度,抵押资产足值,担保手续完善,整体风险可控。
目前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累计对外提供的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
常经营和发展,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当期收益。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湖南中
南鑫邦置业有限公司增加委托贷款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行为。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对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提供委托
贷款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肖 序
肖健雄
刘星薇
2017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