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控股:关于提前收回全部委托贷款的公告2018-01-23
证券简称:通程控股 证券代码:000419 公告编号:2018-002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收回全部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 8 月 7 日,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向株
洲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对株洲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华晨”)
提供委托贷款。公司委托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贷款人民币
14,000 万元给株洲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合同约定的提款日起算),委托贷款利率为年利率 15%。
(前述具体情况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刊载的《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委托贷款的公
告》)。
2017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株洲华晨提前归还的本次委托贷款
的本金2,000万元及对应利息。(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在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的《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前收回部分委托贷款的公告》)
2018年1月12日,公司收到株洲华晨提前归还的本次委托贷款
的本金3,000万元及对应利息。(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在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的《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前收回部分委托贷款的公告》)
2018年1月19日,公司收到株洲华晨归还的剩余委托贷款本金及
利息合计96,075,000.00元,其中贷款本金90,000,000.00元,对应利
息6,075,000.00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全部收回对株洲华晨提供的总计人民币
140,000,000.00 元的委托贷款本金及对应利息 919.17 万元。
特此公告。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