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通程控股 证券代码:000419 公告编号:2018-026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公司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6 月 1 日(星期五)下午 2:30 3、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31 日—6 月 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31 日下午 3:00 至 2018 年 6 月 1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韶山路通程国际大酒店五楼国际会议中心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周兆达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40 人、代表股份 260,583,3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7.94%。 其中,现场出席情况:股东(代理人)10 人、代表股份 241,467,2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4.42%;网络出席情况:股东(代理人)30 人、代表股份 19,116,09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3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9,240,1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 。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60,583,347 股,同 意 258,126,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0573%;反 对 2,445,3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9384%;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16,783,573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 87.2318%;反对 2,445,318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 12.7094%;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0587%。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二)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60,583,347 股,同 意 258,035,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0221%;反 对 2,537,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9736%;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 表决结果为:赞成 16,691,89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 86.7553%;反对 2,537,001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 13.1859%;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0587%。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三)审议《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60,583,347 股,同 意 258,035,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0221%;反 对 2,537,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9736%;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 表决结果为:赞成 16,691,89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 86.7553%;反对 2,537,001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 13.1859%;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0587%。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四)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60,583,347 股,同 意 258,035,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0221%;反 对 2,456,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9427%;弃权 91,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5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16,691,89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 86.7553%;反对 2,456,618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 12.7682%;弃权 91,683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4765%。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五)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为:2017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 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60,583,347 股,同 意 241,436,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2.6523%;反 对 19,146,8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347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93,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4849%;反对 19,146,891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9.515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六)审议《公司股东未来三年回报规划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60,583,347 股,同 意 241,436,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2.6713%;反 对 19,097,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328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142,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7422%;反对 19,097,391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9.25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公司股东未来三年回报规划》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 上。 (七)审议《公司关于聘请 2018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 机构。公司向其支付的年度报酬为不超过人民币 60 万元。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60,583,347 股,同 意 258,035,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0221%;反 对 2,078,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7975%;弃权 470,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805%。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16,691,89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 86.7553%;反对 2,078,05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 10.8006%;弃权 470,24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 2.4441%。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八)审议《公司关于聘请 2018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公司向其支付的年度报酬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万元 。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60,583,347 股,同 意 258,055,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0299%;反 对 2,078,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7975%;弃权 449,8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26%。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16,712,29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 86.8614%;反对 2,078,05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 10.8006%;弃权 449,84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 2.338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九)审议《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发展所需流动资金,2018 年公司拟向 15 家银行继续 申请总额不超过 27.03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60,583,347 股,同 意 258,026,7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0189%;反 对 2,464,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9459%;弃权 91,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5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16,683,59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 86.7122%;反对 2464918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 12.8113%;弃权 91,683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4765%。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刘佩 甘露 3.结论性意见: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