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控股: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专项意见2019-04-13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专项意见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和要求,报告期内公
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结合自身
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虽然内部
控制体系已建立,但因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内部环境和宏观
政策等的不断变化,随着公司业务及规模的不断扩大,可能导致现有
的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较大偏差,对此,公司将及时进行评估、补
充、完善,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和重要内部控制缺陷,
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缺陷报告期内已经整改。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 O 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