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 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事宜。 独立董事签字: 肖 序 肖建雄 刘星薇 2019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