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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林化纤: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9-09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7-53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吉林化纤”)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闲置募集资金 1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40号)核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8,75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4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3,3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696,65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风证券”)于2016年4月2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经中准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6][107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 1,241,794,325.18 元,其中使
用募集资金直接用于 1 万吨人造丝细旦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投入 469,490,206.25 元;直接
用于 1 万吨可降解生物质连续长丝项目建设投入 299,267,797.45 元;3 万吨高改性复合强
韧丝项目建设投入 473,036,321.48 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160,000,000.00 元,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 90,000,000.00 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收到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11,268,383.54
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 22,225,765.56 元,手续费支出 19,048.01 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实
际余额为 238,330,775.91 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储及余额情况(包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
如下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账户余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达支行            0802210629200077991            98,120.94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吉支行   0710447011015200003945     216,468,674.9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哈达湾支行    22050161633800000014       21,700,604.5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江北支行       07281001040013631             63,375.53

合计                                                                  238,330,775.91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16 年 4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6,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向募集资金账户归还
了 16,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2016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6,000 万元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9.3%,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
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向募集资金账户归还了 16,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公司于2017年9月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
民币16,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3%,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
       此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运行。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
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已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6,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运用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此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不超过十二个月(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开始计算),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16,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吉林化纤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提
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了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
时,吉林化纤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有关该事项信息披
露恰当、充分、完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吉林化
纤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