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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林化纤: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7年年度东股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8-03-13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8-15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17年年度东股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提
请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 2018 年 2 月 27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3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更新版)》和《控股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 2018年 3月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3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
于增加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2018年3
月1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更新版)》和《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公司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15,307,436股,占公
司股本总数的16%,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
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更新版)》和《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
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其
他会议议题等事项不变。现将公司于 2018 年 3 月23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有
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
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吉林化纤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
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
票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
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3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九站街 516~1 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如下:
    1、审议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公司《2017 年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7 年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公司《确认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 2018 年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
构的议案》;
    9、审议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11、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2、审议公司《更改注册地名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 审议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更新版)》
的议案;
    14、审议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
措施承诺》的议案;

    上述审议议案之1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事项,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吉林

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王剩勇先生。

    (二)、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 2018 年 2 月 27 日及 2018 年 3 月 13 日公司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三)、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审议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审议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审议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

  4.00    审议公司《2017 年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审议公司《2017 年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审议公司《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审议公司《确认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18 年日常
  7.00                                                             √
          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公司《关于 2018 年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8.00                                                             √
          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    审议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10.00   审议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

  11.00   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2.00   审议公司《更改注册地名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审议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13.00                                                            √
          及填补措施(更新版)》的议案;

          审议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
  14.00                                                            √
          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
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于股权登记日下
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吉林化纤”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18年3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九站街516~1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吉林市九站街516~1号;
    (2)联系电话:0432-63502452,0432-63502331;
    (3)公司传真:0432-63502329;
    (4)邮政编码:132011
    (5)联 系 人:徐建国、徐鹏;
    (6)提示事项: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
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
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1: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0”;投票简称为“吉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者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
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23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公司)出席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定
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
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下列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名称
 编码                                                              (√)   (×)   (○)

 100                             总议案

 1.00     审议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审议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审议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4.00     审议公司《2017 年财务决算报告》;

 5.00     审议公司《2017 年利润分配预案》;

 6.00     审议公司《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公司《确认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18 年日常
 7.00
          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公司《关于 2018 年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8.00
          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     审议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0.00     审议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11.00     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2.00     审议公司《更改注册地名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13.00
          及填补措施(更新版)》的议案;

          审议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
14.00
          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