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8-14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相关事项(更新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3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下简称:“《意见》”),《意 见》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 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2015 年 12 月 30 日,证监会下发《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以下简 称“《指导意见》”)对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履行的程序、 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根据 2017 年年报披露后,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意见》、《指导意见》 中有关规定落实如下: (以下关于本次发行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 2018 年 12 月完成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 3、假设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约为 22 亿元; 4、假设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 39,380 万股,该发行股数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 股份数量为准; 5、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是基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情况,除考虑 2017 年净利润、利润分配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外没有考虑其他因素; 6、2017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5,594,136.00 元,2018 净利润在此预测基础上按照-10%、0%、1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上述测算不构成盈利预 测。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 12 万吨生物质短纤维项目、1.5 万吨差别化连续纺长丝一期 工程项目、6 万吨莱赛尔纤维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管理层的详细论证,符合公 司的发展规划,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 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建设期间股东回报还是主要通过现有 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 2018 年公司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 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前(2018 年/ 发行后(2018 年/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股本(股) 1,970,706,656 1,970,706,656 2,364,506,656 预计发行完成时间 2018 年 12 月 情形 1、假设 2018 年公司净利润较 2017 年下降 10%,即净利润为 77,034,722.40 元 净资产(元) 2,786,837,633.82 2,863,872,356.22 5,063,872,356.22 每股净资产(元/股) 1.41 1.45 2.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33 0.0391 0.03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2% 2.73% 2.73% 情形 2、假设 2018 年公司净利润与 2017 年持平,即净利润为 85,594,136.00 元 净资产(元) 2,786,837,633.82 2,872,431,769.82 5,072,431,769.82 每股净资产(元/股) 1.41 1.46 2.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33 0.0434 0.04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2% 3.02% 3.02% 情形 3、假设 2018 年公司净利润较 2017 年增长 10%,即净利润为 94,153,549.6 元 净资产(元) 2,786,837,633.82 2,880,991,183.42 5,080,991,183.42 每股净资产(元/股) 1.41 1.46 2.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33 0.0478 0.04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2% 3.32% 3.32% 关于测算的说明如下: 1、公司对 2018 年度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值,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现金分红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 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5、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方式计算。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合理性及与公司现有业务相关性的分析 (一)关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详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相关性,以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 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12 万吨生物质短纤维项目、1.5 万吨差别化连续纺长 丝一期工程项目、6 万吨莱赛尔纤维项目,均属于再生纤维素纤维,是公司对目前主营产 品的丰富和深度发展。 公司是一家具有 50 多年生物质纤维研发、生产、销售历史的大型国有上市公司,在 生产工艺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巩固公司在生 物质化学纤维的行业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实力。 公司多年的规范经营,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和技术团队;多年的技术研发和沉淀为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打下了良好的基 础;多年开发再生纤维素纤维市场,公司开拓了宽阔的市场、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为公 司日后销售奠定了基础。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的陆续投入,将显著提升公司营运资金,扩大业务规模,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未来 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考虑到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 金投入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因此,完成 本次发行后,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 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四、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 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 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根据 《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 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 检查;同时,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成立募集资金使 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为组长,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投资项目,并定期对募集资金进 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2、按照承诺的用途和金额,积极稳妥地推动募集资金的使用,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12 万吨生物质短纤维项目、1.5 万吨差别化 连续纺长丝一期工程项目、6 万吨莱赛尔纤维项目,均是基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背 景及公司发展态势做出的战略举措,募投项目紧紧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将进一步发 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体系,强化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有助于公司的全面发展和转型。从长期看,此次募投项目的盈利情况预计良好,募 投项目的如期实施和完成,将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 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3、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公司成本管理 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优化公司管理结构,以适应公司不断 国际化的步伐,提高日常运营效率,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 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 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4、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 回报规划(2017-2019 年)》,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按照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的约定, 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 回报。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持续 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 配,以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 回报能力。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