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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林化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9-14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
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
票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宋德武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27 人,代表股份 404,285,2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0.5147%。其中现场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7 人,代表股份 403,957,41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49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27,826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16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25人,代表股份22,184,8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57%。其中,
董监高股东出席会议14人,代表股份458,5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32%;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327,8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16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股东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4,099,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9%;反对 182,226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1%;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1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13%;反对 182,22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07%;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二)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4,065,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5%;反对 216,226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5%;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8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81%;反对 216,22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39%;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三)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099,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182,226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1%;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13%;反对182,226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20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四)审议公司《2018 年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099,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182,226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1%;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13%;反对182,226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20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五)审议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4,031,3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72%;反对 249,926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8%;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4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63%;反对 249,92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56%;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六)审议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4,031,3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72%;反对 249,926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8%;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4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63%;反对 249,92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56%;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七)审议公司《确认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方吉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宋德武先生、刘
宏伟先生、刘凤久先生、王剩勇先生、孙玉晶女士、王景霞女士、郑桂云女士作为关联
方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655%;反对 249,9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66%;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4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所持股份的 98.8563%;反对
249,9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所持股份的 1.1256%;弃权 4,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所持股份的 0.018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八)审议公司《关于2019年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
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4,065,3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6%;反对 215,926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4%;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8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95%;反对 215,92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25%;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九)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031,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2%;反对249,926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8%;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4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63%;反对249,926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5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十)审议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099,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182,226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1%;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13%;反对182,226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20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总表决情况:
                    姓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宋德武   403,967,427     0             0

                   刘宏伟   403,957,427     0             0

                   王剩勇   403,957,427     0             0

                   孙玉晶   403,957,427     0             0

                   金东杰   403,957,427     0             0

                   杜晓敏   403,957,427     0             0

                   周东福   403,957,427     0             0
                年志远   403,957,427    0          0

                丁晋奇   403,967,427    0          0

                刘彦文   403,957,427    0          0

                李金泉   403,957,427    0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姓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宋德武     21,885,011        0          0


               刘宏伟     21,875,011        0          0


               王剩勇     21,875,011        0          0


               孙玉晶     21,875,011        0          0


               金东杰     21,875,011        0          0


               杜晓敏     21,875,011        0          0


               周东福     21,875,011        0          0


               年志远     21,875,011        0          0


               丁晋奇     21,885,011        0          0


               刘彦文     21,875,011        0          0


               李金泉     21,875,011        0          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姓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刘凤久     403,957,427       0       0


               郑桂云     403,957,427       0       0


               王景霞     403,957,427       0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姓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刘凤久     21,875,011        0      0
                      郑桂云     21,875,011    0             0


                      王景霞     21,875,011    0             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公司《授权董事会实施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和办理综合授信融资及贷
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065,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6%;反对215,926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4%;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8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95%;反对215,926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25%;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吉林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建航     王旭明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