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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林化纤: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16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9-54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
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
投票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刘宏伟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98,079,6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71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96,005,4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6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074,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05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股东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公司《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6,495,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1,584,098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396%;反对1,584,098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36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吉林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建航 王旭明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