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 000421 南京公用十届一次董事会材料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提交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 行了审查,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涉及的选举、聘任事项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选举的董事长、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 及聘任的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具备与其行使 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我们同意本次选举、聘任结果。 独立董事: 李 东 戴克勤 耿成轩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