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2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证
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在
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权益等方面充分发挥自己的监督职能。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1、2018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
召开,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
开,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18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
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1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全
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6、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全
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
情况进行了监督。对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
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
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依法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发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18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
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
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的
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存放在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监事会没有发现有内幕交易
的情况,亦未发现有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关联交易公开、
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未发现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6、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
况。
7、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等相关规定积极完善了日常运营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各项业务
的高效运行,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执行有效。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