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阿阿胶: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30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程序合法
    董事会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已审议同意聘任秦玉峰先生为公司总裁、吴
怀峰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聘任程序合法,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董事会根据公司总裁的提名,已审议同意聘任吴怀峰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兼财务总监,王延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刘延风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周祥山
先生、任儒倬先生、刘广源先生、高登锋先生、王中诚先生、李新华先生为公司
副总裁,张庆伟先生、田维先生为公司助理总裁。董事会聘任程序合法,对该事
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二、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秦玉峰先生、吴怀峰先生、王延涛先生、刘延风先生、周祥山先生、
任儒倬先生、刘广源先生、高登锋先生、王中诚先生、李新华先生、张庆伟先生、
田维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且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人员均具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以及工作经验。
    其中,吴怀峰先生具备董事会秘书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
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独立董事:张炜、路清、张元兴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