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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阿阿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06-25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9-2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拟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本次回购的股
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
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770,02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2%,
最高成交价为 39.3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1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227,067.6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
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
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6 月 24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6,600,000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
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6,650,000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