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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矿业: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2018-01-05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8-01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解除数量为 182,649,785 股,占总股本比例 9.7752%;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01 月 08 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一)2013 年向兴业集团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3]1494 号)核准,上市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6 日向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集团”)发行了 23,041,474 股人民币普
通股(A 股)。

    上述新增股份于 2013 年 12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登记并于 2013 年 12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锁定期为 36 个月。

    上市公司 2015 年半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兴业集团
持有的上述股份因此增加至 46,082,948 股。

    2016 年 6 月 13 日,兴业集团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本公司在本次交
易完成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至 12 个月届满之日将不以任何
方式进行转让。2016 年兴业矿业重大资产重组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上市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6 日,故兴业集团持有的上述股票于 2018 年 01 月 08 日(因双休日顺延)
限售期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二)2016 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49 号)核
准,上市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向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8 名投资者共发
行 136,566,837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具体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数(股)
   1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8,482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698,630
   3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698,630
   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547,945
   5       上海中汇金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698,630
   6       深圳市复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698,630
   7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397,260
   8       余艳平                                                             13,698,630
                             合计                                            136,566,837

     上述新增股份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登记并于 2017 年 01 月 0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锁定期为 1 年,故
上述股份于 2018 年 01 月 08 日(因双休日顺延)限售期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及解除限售的股东持股情况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因双休日顺延至 2018 年 01 月 08 日(星期一);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                                      剩余限售
                         持有限售股份数                  股份数占无限    股份数占公司
    限售股东名称                           售的数量                                        股数量
                           量(股)                      售条件股份的    总股本的比例
                                             (股)                                        (股)
                                                         比例(%)        (%)
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
                             237,958,212    46,082,948          4.0155          2.4663   191,875,264
          公司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                                                          1.0773
                              20,128,482    20,128,482          1.7539                                -
            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698,630    13,698,630          1.1936          0.7331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698,630    13,698,630          1.1936          0.7331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芷投                                                          1.0997
                              20,547,945    20,547,945          1.7905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中汇金锐投资管理有                                                          0.7331
                              13,698,630    13,698,630          1.1936                                -
        限公司
深圳市复利基金管理有限                                                          0.7331
                              13,698,630    13,698,630          1.1936                                -
          公司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397,260    27,397,260              2.3873            1.4663             -

         余艳平                13,698,630    13,698,630              1.1936            0.7331             -

          合计                374,525,049   182,649,785           15.9152                9.78   191,875,264

      质押冻结情况说明:截止本公告日,兴业集团质押股份 538,910,973 股,占兴业
 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6.9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质押股份 18,74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1.20%。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

                         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前                                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后
                                                          本次变动数
     股份类型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20,874,449      38.58        -182,649,785           538,224,664           28.81
 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382,630,904      20.48        -168,951,155           213,679,749           11.44
  境内自然人持股            338,243,545      18.10         -13,698,630           324,544,915           17.3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47,626,108      61.42         182,649,785          1,330,275,893          71.19
   人民币普通股           1,147,626,108      61.42         182,649,785          1,330,275,893          71.19
三、总股本                1,868,500,557     100.00                     -        1,868,500,557         100.00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兴业集团在 2013 年认购上市公司股份时承诺:“对于本公司通过兴业矿业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获得的股票,本公司承诺及保证在兴业矿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也不会要求兴业矿业收购本公司所持有的兴业矿业本次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本公司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且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转让上述股份
 将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兴业集团 2016 年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
 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至 12 个月届满之日将不以任何方式进
 行转让。2016 年兴业矿业重大资产重组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上市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6 日,故兴业集团持有的上述股票于 2018 年 01 月 08 日(因双休日顺延)限售期
 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3、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8 名投资者 2016 年在认购上市公司股份时承
 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兴业矿业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予转让。”

    五、持股 5%以上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处置意图及减持计划。

    截止本公告日,兴业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暂无处置意图及减持计划,兴业
集团书面承诺:如果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
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
内通过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同时相关股东严格遵守证监会公告[2016]1 号
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

    六、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
后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
规定。相关股份持有人遵守了相关规定和承诺。

    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限售股解禁
事项无异议。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经营性
资金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
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

       八、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新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