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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矿业: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31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9-88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兴业矿业: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兴业矿业: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9年12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 76 号兴业大厦主楼

十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吉兴业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及《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106人,代表股份

1,002,243,6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5530%。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名,代表股份
990,227,8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899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1

人,代表股份12,01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540%。
    3、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02人,代表股份131,118,6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3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
119,102,8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8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

表股份12,01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540%。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通知公告中明列的议案进行审议,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天通矿业51%股权的议案》

    同意 1,002,218,602 股, 占出 席会 议参 加投 票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数的
99.9975%;反 对 25,000 股, 占出席 会议参 加投票 有效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1,093,6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9%;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富生矿业 100%股权的议案》

   同 意 1,001,797,702 股 , 占 出 席会 议 参 加 投 票有 效 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99.9555%;反 对 16,600 股, 占出席 会议参 加投票 有效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0.0017%;弃权 42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9,300 股),占出席会
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0,672,7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99%;反对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弃权4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9,3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巨源矿业 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 1,001,797,702 股, 占出 席会 议参 加投 票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数的
99.9555%;反 对 16,600 股, 占出席 会议参 加投票 有效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0.0017%;弃权 42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9,300 股),占出席会
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0,672,7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99%;反对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弃权4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9,3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元勋、李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
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