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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天酒店: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7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对公司运
作、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发表监事会意见,并列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
要会议。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五次监事会会议:
    1、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永州华天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
关内容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2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2、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
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关于补提 2017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
预案》、《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 2018 年申请融资综合授信的议案》。(相
关内容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3、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4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唐尚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相关内容刊登于 2018 年 6 月 5 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4、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内容刊登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
    5、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议案》。(相关内容刊登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认为: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
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
决策科学合理,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
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
真谨慎、勤勉尽责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
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行为。
    (二)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
要》、《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等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对公司重要财务状况做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三)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重大资产收购项目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了认真
的审查,认为公司重大资产收购项目和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
平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
生。通过项目的收购和投资促进了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壮大,符合华天做大做强
的发展战略。
    (四)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 2015 年
修订)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及相关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五)报告期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进行,交易价格遵
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对重大缺
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点、风险特征等因
素,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
大缺陷。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已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公司内部形
成了较为完备的控制制度体系,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
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2、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公
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方面均建立和制定了严格的控制制度,并得到严格执行。
    3、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
督充分有效。
    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运作,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报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