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高速A: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0-01-02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0-003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变更起始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增加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
1.06 亿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
案》,同意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佛开分公司、京珠高速公路广
珠段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开高速公路交通量预测及收费收入报告》、《京珠高速
公路广珠段交通量预测及收费收入报告》做为折旧依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起始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1 日。
2、变更内容及原因
公司所辖佛开高速三堡至水口段改扩建工程(简称“佛开南段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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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完成主路全线通车,暂估转入固定资产,自 2019 年 12
月起计提折旧,折旧期限暂定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目前,佛开高速采用的 2013
年版预测车流量未考虑佛开南段改扩建项目通车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未来实际车
流量与预测车流量差异较大。
公司所辖京珠高速广珠段由于经济发展状况及路网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目
前采用的 2013 年版预测的车流量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差异,现有预测的车流量已
不适用。
公司于 2019 年聘请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对佛开高速公
路、京珠高速广珠段未来车流进行了预测,并出具了《佛开高速公路交通量及收
费收入预测报告》、《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交通量及收费收入预测报告》(以下
简称“2019 年版预测车流量”)。2019 年版预测车流量更符合未来实际情况,
以此作为路产折旧依据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对佛开高速公路、京珠高速广珠段路产采用 2019 年版预测车流量作
为折旧依据。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上述调整属于会计
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影响。经公司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增加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净利润约 1.06 亿元。其中: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佛开分公司按 2013 版预测车流量估算
2020 年度折旧约 7.07 亿元,按 2019 版预测车流量估算 2020 年度折旧约 5.92 亿
元,假设不考虑在 2020 年度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预计增加 2020 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 0.86 亿元。
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按 2013 版预测车流量估算 2020 年度折旧约
1.97 亿元,按 2019 版预测车流量估算 2020 年度折旧约 1.62 亿元,假设不考虑
在 2020 年度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预计增加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2
润约 0.20 亿元。
单位:亿元
对 2020 年度
按 2013 版预测车流量 按 2019 版预测车流量 归属于母公
估算 2020 年度折旧 估算 2020 年度折旧 司所有者净
利润影响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
7.07 5.92 0.86
份有限公司佛开分公司
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
1.97 1.62 0.2
有限公司
假设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 2018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将会使公司 2018 年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增加 58,939,072.01 元,占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的 3.51%;将会使公司 2018 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 58,939,072.01
元,占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0.61%。本次会计变更事项无须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佛开分公司、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
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开高速公路交通量预测及收费收入报告》、《京珠高速公路
广珠段交通量预测及收费收入报告》做为折旧依据,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认为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佛开分公司、京
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开高速公路交通量预测及收费收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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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交通量预测及收费收入报告》做为折旧依据,能够更加谨
慎、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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