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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鸣纸业:关于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2019-11-07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 B   公告编号:2019-127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 司 网站 ( www.chenmingpaper.com) 及 2019 年 10 月 17 日香 港 联交 所网 站

(www.hkex.com.hk)上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11 月 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11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第一大股东晨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晨鸣控股”,现持有本公司 809,527,6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7%)以书面

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提案函》。晨鸣控股提议

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交

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晨鸣控股具备临时议案提案人资格,提案内容符合股东大

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出提案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十个

工作日前。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作为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新增议案。

    除以上内容变更外,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