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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路桥:关于“17山路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2020-01-23  

						984000:码代券证             桥路东山:称简券证      7-0202:号编告公
005211:码代券债            10 路山 71:称简券债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7 山路 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
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5.05%,在本期债券的第 3 年末,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110 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
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3.95%,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2、根据《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
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
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3、回售价格:100 元/张(不含利息)
     4、回售登记期: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2020 年 2 月 3 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 年 3 月 10 日
     6、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19 年 3 月 10 日至 2020 年 3 月 9
日期间利息。
    7、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
部责任。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
投资者自行负责。
    8、本次回售申报可以撤销。

    9、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 元/张(不含利息)
的价格卖出“17 山路 01”,截止本公告发出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债券“17 山路 01”的收盘价为 101.03 元/张。投
资者参与回售可能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
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7 山路 01
    3、债券代码:112500.SZ
    4、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5、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为 5.05%;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

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 110 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3.95%,
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

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
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
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
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
面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2017 年 3 月 10 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
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10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3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10 日;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3 月 10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

发行人的最新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最新信用等级为
AA+。
    14、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17 年 3 月 10 日至 2020 年 3 月 9
日)票面年利率为 5.05%,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

债券的第 3 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至 3.95%,即在
本期债券后 2 年(2020 年 3 月 10 日至 2022 年 3 月 9 日)票面利率
为 3.95%。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2020 年 2 月 3 日。
    2、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
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 元的整数倍。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
给发行人,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以办理撤销。如果当日未
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
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
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5、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登记业务。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0 年 3 月 10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

付。
    7、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
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8、风险提示:请“17 山路 01”债券持有人对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
进行慎重判断并做出独立决策,本公告不构成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
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建议。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

注意风险。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发放日:2020 年 3 月 10 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19 年 3 月 10 日至 2020 年 3 月 9 日期间
利息,票面年利率为 5.05%。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
“17 山路 01”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
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
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申报

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
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
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17 山路 01”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
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由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的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
外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本期债券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秋立
    联系电话:0531-87082379
    传真:0531-87933637
    2、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磊、王丽欣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3600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 山路 01”
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签章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