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六次(临时)董事会于 2018 年 6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董事会关于增补董事议案进 行了认真细致审核,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本次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 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候选人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合 规。 独立董事:喻景忠、田玲、吴可、岳琴舫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