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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景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8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9—011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
调整事项。


     2019 年 3 月 26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根据相关要求对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发布的 《关于修订
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
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
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
15 号)的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9—011

通知》 (财会〔2018〕15 号)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 (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
项目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
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
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
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
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
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
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 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
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
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
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2018 年度及
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
响。
       四、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9—011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
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五、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 2018 年 6 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发布的最
新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