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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景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9-04-13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绿景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天誉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天誉)提出的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根据对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天誉提交的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
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
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
有效;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所规定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文小兵先生、金志峰先生、林圣杰先生、窦洪滨
先生、杨卫东先生、王斌先生、刘远鹏先生、薛自强先生、胡轶先生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刘远鹏先生、薛自强先生、胡
轶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
                张在强           刘远鹏          李文婷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