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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景控股: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19-08-28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

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及其他有关人员的汇报后,

经充分讨论,现就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使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远鹏           薛自强             胡轶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