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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虹控股:监事会十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17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8-49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十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十届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在海口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选举监
事会召集人的议案:决定选举赵观甫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集人(简历附
后)。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附:监事会召集人简历


    赵观甫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高级经济师,现任国新风险投资管理
(深圳)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曾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贷、办公室、个人金融、
审计、投资托管等部门和建信金融投资公司工作 30 年,先后担任建行总行个人金融
业务部副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投资托管部总经理、建信金融投资公司监事长,
中国基金业协会兼职副会长、托管委员会主席等职务,有丰富的投资和风控相关的
工作经验。
    赵观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
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观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