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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新健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8-07-12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8-62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健康”、“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2018 年 7 月 10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
示性公告》(编号:2018-60)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2018-61),
公司与李志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拟收
购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趣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京颐飞医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趣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标的公司”)四家公
司股权。7 月 9 日,公司收到李志发来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确认
函》,就相关事实进行确认,李志与公司签署《框架协议》系其真实意思表示,
该协议书真实、有效;《框架协议》所约定的标的资产包括标的公司等四家公司,
为相关资产的整体性重组。上述内容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月 11 日,公司收到李志、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继续
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告知函》,就相关事实内容确认如下:
    1、李志、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颐科技”)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向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鹏飞”)发送《关于终止合作框
架协议书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告知函告知华鹏飞,李志、京颐科
技 2018 年 5 月 22 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书》将于 2018 年 7 月 21 日终止,不
再与华鹏飞推进重组;李志、京颐科技于 2018 年 7 月 21 日前与华鹏飞完成就终
止《合作框架协议书》所涉及的相关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或其他事项的处理。
    2、李志与公司签署的《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系其真实意思表示,该协
议真实、有效。李志将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中约定的重组事项,
并在重组事项获得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尽快实施。
    本次国新健康的交易方案和交易条件有利于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标的
公司股东的权益。国新健康与标的公司具有天然协同效应,有利于上市公司打造、
整合包括上下游企业在内的全新产业链及生态体系;标的公司的业务符合国新系
在健康医疗大数据板块的战略布局,在集团公司支持下,标的公司的业务有望获
得更加快速、健康的发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方案已基本论证成熟,公司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选聘中介机构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相关
审计、评估工作预计在 2 个月左右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
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尚存
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本次重组
的相关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
公告。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