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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新健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诚意金事项的进展公告2020-02-04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0-03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诚意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诚意金事项的基本情况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新健康”)
2018 年 6 月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其中包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李
志等 45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京
颐”)99.3267%股份。为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2019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重大资产重组框架
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及<股份质押协议>的议案》,公司向上海京颐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李志支付诚意金人民币 5,000 万元,李志将促使上海京颐全体股东全力配
合完成本次收购涉及的相关工作,并将其持有的上海京颐 10%股份质押给公司,
作为履行本协议义务提供的质押担保。
    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日,公
司向李志、张巧利发出《关于敦促李志返还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一)项下交易诚意金的函》(以下简称“本函”),请李志于本函出具之日起三
个月内,向国新健康指定账户返还人民币 5,000 万元交易诚意金,李志未按约定
期限全部返还或仅部分返还诚意金的,国新健康有权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
议之补充协议(一)》、《股份质押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行使相应
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2019 年 3 月 16 日、3 月 18 日、6
月 28 日、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重大资产重组诚意金事项的进展情况
    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确保李志、张巧利能按约定期限及时返还交易诚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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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向李志、张巧利发出《关于提示李志、张巧利按期返还
交易诚意金的函》并委托法律顾问于 1 月 17 日向李志、张巧利发出《关于敦促
李志、张巧利按期返还交易诚意金的律师函》。
    公司近期收到李志、张巧利《回函》。《回函》表示目前李志、张巧利及上海
京颐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归还公司全部诚意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
未收到李志应归还的诚意金人民币 5,000 万元。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根据《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及《股份质押协议》的约定,诚意金返
还条件均已达成。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防控措施:

    (一)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将与李志、张巧利保持沟通。公司将针对
该事项,制定采取全面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
    (二)李志、张巧利已将其所持有的上海京颐 10%股份质押给公司,公司有
权根据《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股份质押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按照约定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方式,向李志、张巧利主张相关权

利,以保障公司利益,并保留对上述诚意金主张诉诸司法程序的权利。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 为《中国 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和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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