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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华生物: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11-14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7-100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30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1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
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30日下午15:00
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本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http :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 3 号财信大厦 13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提案 2:关于补选监事的提案。
    其中,提案 1 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程序审议。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
    2.00         提案 2:关于补选监事的提案                          √



                                        2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
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
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
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
内容见本通知附件)和证券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请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 17:00 前,将签妥
的《授权委托书》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查(会场正式报到时出具相关原
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 11 月 29 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 3 号财信大厦 13 楼,邮编:410015;
    4、会议联系方式:朱柏文(电话:0731-85196775;传真:0731-85196144;
电子邮箱:zhubw@nhbiogroup.com);
    5、会议费用:食宿交通费等由股东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
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3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04”,投票简称为“南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提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1.00                                            √
              的提案
    2.00      提案 2:关于补选监事的提案            √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6